广州市获颁“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6月9日,在首都北京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广州市获颁“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殊荣。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向广州市政府陈国副市长颁授了牌匾。据悉,在表彰的先进单位中,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仅有两个,广州市是其中之一。
广州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不断改善和优化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先后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特别是随着亚运会亚残运会的成功举办,广州的人文环境建设、扶残助残氛围,更是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在2010年6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通过了《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市委10号文);12月1日,广州市政府与中国残联签订了创建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先行市的协议。当前,我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办法、购买服务制度、残疾人进入服务机构轮候制度等,是陈国副市长2011年的重点工作,多项涉及残疾人的工作还纳入了市委“惠民66条”和17条补充措施并全部实施(农村助残安居工程为3300多户造福,街镇康园工疗站建站达到160个),批准成立了市残疾人安养院附属学校并调整了市残联3个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残奥中心等场馆设施得到升级改造,广州国际残障人文化交流中心正式落成,该中心在广东省内乃至全国仍属空白,为残疾人文化的国际、国内交流提供了现代化无障碍的场所。
回良玉副总理向陈国副市长(中)颁授牌匾
陈国副市长与市残联梁左宜理事长、陈学军副理事长在表彰会议现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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