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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康复实验学校智力残疾学生职业高中班2011学年招生简章

作者:广州康复实验学校 | 来源:广州康复实验学校 | 发布时间:2013-03-29

广州康复实验学校智力残疾学生职业高中班

2011学年招生简章

 

  20113月,广州市教育局批复同意我校试办智力残疾学生职业高中班。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对残疾人能力的需求,经主管部门市残联同意,我校制定2011学年职业高中班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招收广州市城区户籍轻、中度智力残疾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年龄不超过20周岁(计至2011831日),共26人。

二、培养目标

  通过文化常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使智力残疾职业高中班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备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制观念,保持乐观向上、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有一定社会适应能力,成为能够辅助性就业或公开就业的劳动者。

三、教学管理

  2011学年开设:西餐烹饪专业(西式面点制作方向)、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家政管理方向)。

  学制三年,办理职业高中学籍。学生全日制非寄宿就读,学校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实习。

四、考核标准

  基础文化课考核由学校内部自行命题,考核合格者获得职业高中毕业证;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由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职业资格证。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监护人陪同下,于520日前(限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报名登记:

  1.学生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三张。

  2.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学校证明(尚未取得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应届学生可以学校证明代替,学校证明应注明学生学籍号、所在班级并由校长签名确认)。

  3.家庭户口簿原件、学生本人的残疾人证(2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低保证、低收入证,一并提交复印件登记。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讯地址、手机号码。

  (二)预约面试

  52130日(以预约时间为准),学校对已进行报名登记的学生分批面试。

  (三)录取及注册

  620,学校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各监护人拟招收学生名单,同日学校发出书面录取通知书,告知学生注册安排等。

六、收费标准

  入读本校职业高中部的学生收费标准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生咨询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373号金鼎大厦广州康复实验学校8楼职训部;

  联系电话:38492558(工作时间)  陈老师、黄老师、余老师

 

 

                              广州康复实验学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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