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办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工作实施方案
广州市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和《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构建和谐广州,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过程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规的规定,给予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优惠,解决残疾人出行难的问题,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通过减少残疾人生活负担,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与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
二、指导原则
(一)保障残疾人享受出行优惠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本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以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乘坐。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
(二)统一制定,分步实施的原则
由市残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交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办、地铁总公司制定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方案,其余残疾人视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实行情况另行制定。属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管理的公交线路,由属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方案。
(三)可操作性强的原则
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时使用统一样式的广州一卡通系统(羊城通卡),简化手续、准确记录、便于调整,一卡多用,方便残疾人出行。一卡通刷卡要便于统计数据,为财政资金补贴提供可靠依据,同时技术系统要便于维护和改造。
三、优惠对象
广州市户籍的重度(包括一级和二级的肢体、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精神、多重、综合)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四、优惠路线
(一)市交通委员会统一管理的编码公交线路属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管理的公交线路,由属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方案。
(二)地铁线路
地铁一至四号线。今后建成的地铁线路及优惠方式将按照规定程序调整确定。
五、优惠办法
广州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持专用羊城通卡免费乘坐优惠路线的交通工具。各线路司乘人员应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残疾人提供便利条件,方便残疾人上下车船。
六、残疾人专用羊城通卡办理及管理
残疾人专用羊城通卡发放依个人自愿申请原则,有出行需要的残疾人可向街(镇)残联申请办理专用羊城通卡,区残联负责收集审查残疾人资料后报市残联进行资格审核,然后由市残联为符合办理条件的残疾人购买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后将办卡资料送市交委。市交委负责专用羊城通卡制作,并对遗失及作废的卡片作注销处理。市交委在办理好羊城通卡后交市残联,由市残联组织各区残联发放给残疾人本人使用。残疾人专用羊城通卡印有相片、姓名等残疾人基本资料,便于司机及管理人员识别。残疾人专用羊城通卡仅限残疾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专用羊城通卡须定期年审,不审核者卡片过期作废。
七、财政补贴办法
(一)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费列入公交地铁综合补贴中预算。每年市交委、地铁总公司负责将残疾人乘坐交通工具实际发生数报市残联,市残联将残疾人乘坐交通工具数据报送市财政局,并将经费列入公交地铁综合补贴预算项目。
(二)残疾人首次办理免费乘坐交通工具证件的工本费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残疾人因遗失、坏卡等原因再次办理免费乘坐交通工具证件的工本费由残疾人个人负担。
(三)在办理残疾人专用乘车证时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购买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购买保险所需资金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广州市公交地铁票价优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83条”,通过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措施,引导市民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根据听证会的听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原则
(一)公交优先。
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挥公共交通大运量、低价格优势,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改善城市交通结构和出行环境。
(二)一卡通。
各种优惠方式统一载体,使用广州一卡通系统(羊城通卡),实现一卡多用,方便市民出行。
(三)可选择性。
通过设置多种优惠方式,尽量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使市民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票价优惠方式。
(四)分步实施。
公交地铁票价优惠方案面广,涉及各类群体,人数众多。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各种优惠方式从时间上分步实施,方便各类人群有序选择。
二、优惠对象
经常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的居民。其中,学生优惠范围是指广州市在册登记的全日制中小学生(包括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老年人优惠范围具体遵从《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重度残疾人优惠范围是广州市户籍的重度(包括一级和二级的肢体、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精神、多重、综合)残疾人。
三、优惠范围
(一)公交线路。
市交通委员会统一管理的编码公交线路。其中,公交月票适用3元以下(含3元)的公交线路。属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管理的公交线路,由属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方案。
(二)地铁线路。
地铁一至四号线。今后建成的地铁线路及优惠方式将按照规定程序调整确定。
四、优惠票种
(一)普通月票卡(不记名卡)
1、公交限次月票。88元/月,在一个自然月内,限乘公交车90次,但不限线路。
2、公交定线月票。88元/月,在一个自然月内,由市民任选2条公交线路,线路内当月不限次搭乘。
3、地铁月票。包含在一个自然月内,55元/月,限乘20次、88元/月,限乘35次和115元/月,限乘50次三类月票。
(二)学生票卡(记名卡)
1、公交限次月票。50元/月,限乘公交车90次,但不限线路。
2、公交定线月票。50元/月,由学生任选2条公交线路,线路内当月不限次搭乘。
3、地铁学生票。学生乘坐地铁每次享受地铁票价的5折优惠。
(三)老年人优惠票卡(记名卡)。
以羊城通卡置换现行老年人优待证,发行老年人优惠票卡。免费或半价,具体遵从《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四)重度残疾人优惠票卡(记名卡)。
发行重度残疾人优惠票卡,免费乘坐公交和地铁。
五、实施优惠时间
(一)普通月票卡。2008年10月15日开始发卡,11月1日起实施优惠。
(二)学生票卡。2008年12月开始制卡,2009年2月1日实施优惠。
(三)老年人优惠票卡。2008年12月开始发卡并启用,
老年人优待证(纸质优待证)与老年人优惠票卡并行使用半年,半年后,只能凭老年人优惠票卡享受票价优惠。
(四)重度残疾人优惠票卡。2008年12月开始发卡并启用。现行的重度残疾人优待凭证与重度残疾人优惠票卡并行使用半年,半年后,只能凭重度残疾人优惠票卡享受票价优惠。
六、总结完善和调整,
方案试行一年。2009年9月,市政府组织评估优惠方案实施情况,并优化、完善优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