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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残联与市劳监支队联合执法检查开始

作者:佚名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13-03-29

  自2008年9月23日起,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分成两个执法小组,以规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虚报人员情况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据《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并结合年初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有关企业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和指导;对未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分别发出限期年审通知书或核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知书,仅在9月24日当天联合执法检查中共核定追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达到200多万元。
  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我国残疾人就业制度的基本形式,也是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列为劳动行政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的重要内容,规定:凡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未缴纳就业保障金的企业不予通过劳动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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