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助残日”活动
今年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前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转发了关于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在5月18日“全国助残日”前夕,要商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一次“助残日”活动,结合《就业促进法》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维护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同级残联紧密配合,认真开展残疾失业人员的情况摸查,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帮扶力度,大力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促进残疾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由政府职能部门转发有关“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文件在我市尚属首次,这充分表明政府部门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同时也充分说明残疾人事业的影响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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