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举办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培训班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配合《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08]22号)的实施,保障本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广州市残联于6月6日上午在天河区委党校二楼大会堂举办了《贯彻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培训班》,广州市市八区残联及各街道的残疾人工作者以及市残联相关部门共150余人参加。邀请了市社保基金中心臣海棠科长解读《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市残联信息中心葛燕付主任对涉及到残疾人参保申报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说明,为推进我市重度残疾人参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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