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市劳监联合发文关于敦促办理2007年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知
穗残联就业〔2007〕75 号
关于敦促办理2007年广州市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广州市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办法》及《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细则》(市政府2000年第4号令)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均应于4月至7月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鉴于部分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尚未参加年审,现就敦促办理2007年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敦促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外商)驻穗机构和其他经济组织,至今仍未办理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广州市劳动保障年审的单位,请接本通知一个月内(以信封邮戳为准)到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或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指南和办理劳动保障年审指南见附件)。
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广东省残联、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劳动监察的通知》(粤残联[1999]36号)等有关规定:凡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未缴纳就业保障金的企业不予通过劳动年审。
三、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于9月下旬起,对各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凡逾期拒不办理年审的单位,将依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有关规定,视同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加收滞纳金。
附件:1.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指南
2.劳动保障年审指南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联系部门:市残联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86505184-111、113、302、802 83304168
年审地址:荔湾区西湾路85号荔新大厦2楼 文德西路青云直街41号
(即环市西路与西湾路交界处的羊城西湾大厦对面)
详情请登陆网站: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
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zlss 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