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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召开2006年广州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会议

作者:佚名 |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13-03-29
4月5日上午,市残联组织召开了2006年广州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会议。市残联梁左宜副理事长、教就处阮爱华处长及各区(县级市)残联主管理事长及负责人共3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0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提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残疾人就业年审和保障金征管工作的意见,布置了200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重点和派员驻区协助年审的工作,学习了省、市有关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文件精神,梁左宜副理事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一、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的1.5%的比例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安排比例的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严格依据行政隶属关系和审批成立机关的级别分级做好残疾人就业年审和保障金征收;三、加强市、区(县级市)两级残联在就业年审和保障金征管工作中的协作和沟通;四、各区、县级市残联必须对监察员加强培训学习和规范指导;五、加强就业年审和保障金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近几年,省、市先后颁布实施了有关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反复强调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对此,梁左宜副理事长特别指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法律确定的政府基金,在年审过程中我们要依法征收、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大意,各级残联不能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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