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两会”信息:市政协委员建议扩宽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划分标准
广州市政协委员宋卓平在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建议扩宽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划分标准”的提案。
宋卓平委员认为,我市目前对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标准是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来确定的,如现行低保标准为330元/月,低收入标准则为390元/月。按照政策,凡纳入低收入标准的均可享受有关缴费减免和优惠,这对于处于低保边缘不能领取救济而生活又比较困难的家庭来讲,着实减轻了日常基本生活支出的负担,也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但相对于残疾人来讲,目前所执行的标准仍属偏低。那些处于低收入边缘的残疾人普遍由于残疾的原因,不像健全人有较大的回旋余地,有较多的渠道或办法增加收入。即使有工作,收入普遍都是偏低的,多是从事一些简单劳动,难以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而且因为身体残疾,他们普遍患有各种慢性病,需要花费较多的医疗费用,因此相对于低收入家庭的健全人来讲,生活更困难。但是由于政策的限制,他们不但享受不到政府的救济或救助,也无法享受到日常生活缴费的减免和优惠,每月按规定缴交有关费用后,其生活水平不但低于低收入家庭,有的甚至还低于低保家庭。
宋卓平委员建议给予这类残疾人特别优待,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上浮40%来确定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标准,即330元X1.4=460元,残疾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这一标准之下的可列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享受政府现行低收入家庭各类费用减免和优惠政策。
宋卓平委员表示,扩宽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标准对于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体现社会公平和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符合国家关于“分类施保”的政策和市政府关于“低保渐退”的调整思路,如果能够实施,将有1万多低收入残疾人受惠,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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