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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两会”信息:市政协委员建议加强一、二级重度无业贫困残疾人的生活保障

作者:佚名 | 来源:市残联维权处 | 发布时间:2013-03-29
据了解,目前我市一、二级重度无业贫困残疾人是我市贫困残疾人当中最为困难的一部分,他们由于身体严重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无法再从事任何劳动来换取微薄的收入,只得依靠家人扶养或领取少量的救济金维持生活,而且还要为理疗身体和日常看病支付费用,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都极为低劣。他们当中大部分人是由于先天重度残疾而从未参加过工作的,有的是由于后天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还有一部分人是由于下岗失业,年龄偏大,而难以重新就业,农村的重残人员绝大部分都无法从事体力繁重的劳作。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家庭收入微薄,人均生活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或临界线,却要养活全家人,有的甚至完全没有收入,全靠救济渡日;有的则是家中有多人残疾,加上生活在城镇各种费用较多,生活难以为计,异常困难。

  市政协委员宋卓平在广州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召开期间提出如果将一、二级重度无业贫困残疾人划分出来单独计算全额救济金,他们的生活将得到较为有效的保障,也会使他们的家人,特别是已退休的父母晚年生活过得好一些,不致于到了晚年还要为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家人而过着贫困的生活。由于部分一、二级重度无业贫困残疾人原已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如按照低保标准对其实施全额发放救济,增加的金额不算太多,却可以大大解决这些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帮助这些残疾人家庭走出困境。而且这一措施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宋卓平委员建议给予全市一、二级重度无业贫困残疾人全额计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可采取由本人提出申请,街镇登记造册核实,经区(县级市)审查批准后发放,各级财政按现行资金分担比例分担。而对于其家人如分开计算仍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则按原有办法给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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