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我会进行《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
2003年2月13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我会进行《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参加调研的领导有: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孙大有,法工委主任陈蔚霖,法工委副主任吴家华、张家祥、陈小清等,同行还有法工委办公室、法规处的同志。市人大领导对立法的规范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有了更清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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